当前位置: 首 页 -> 专业团队>合伙人

合伙人

龙玉兰
龙玉兰律师
专长: 海事、海商、金融、国际贸易、房地产、工程纠纷、公司法、民事、经济、刑事
电话: 38033488-216
E-mail: longyulan@gyuco.com

详细介绍:

教育背景
西南大学硕士

执业领域
海事、海商、金融、国际贸易、房地产、工程纠纷、公司法、民事、经济、刑事

工作语言
普通话、粤语、英语

工作经历
海南三亚南天律师事务所
海南乾诚律师事务所
广东纵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执业经历
龙玉兰律师除法律专业外,还在之前的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积累了经济、营销、策划、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曾担任过企业法定代表人,熟悉企业的运作,能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综合的法律服务。
龙律师所代理的海商海事、房地产、金融、民事、工程纠纷和经济诉讼、刑事辩护和代理,以及担任企业法律顾问、项目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法律业务,效果良好,均获客户好评,深得当事人信任。
龙律师重视信誉,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惯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和高度投入的工作责任心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诚待人,充满工作激情。十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积累了丰富的办案、谈判经验,具有娴熟的组织证据技巧,敏捷的思维、反应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勤奋、深入研究,并且坚持正义,不畏强权。

学术成果
《有关提单若干法律问题的论述》一至六 (合著:许光玉律师)
《提单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合著:许光玉律师)
《有关提单批注法律问题的论述》(合著:许光玉律师)
《海上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和实务探讨》(合著:许光玉律师)
《关于倒签提单及预借提单的法律和实务问题》(合著:许光玉律师)
《无船承运人业务相关法律问题》
《无船承运人是否有权限制海事赔偿责任》
《无船承运人的风险》
《试论无船承运人、独立经营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关系》
《记名提单下承运人的无单放货责任》
《试论油污损害的若干法律问题》(上、中、下)
《不应因海运保函无效而驳回承运人的诉讼请求》
《无单放/提货涉及到索赔问题》
《发生无单放货已逾一年,还能进行追偿吗?》
《逾期未设立基金不会导致丧失限制海事赔偿责任权利》
《逾期未设立基金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法律后果》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不审理实体存在的问题》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案的管辖》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确权诉讼及基金设立有关法律缺陷》
《油污损害赔偿请求是否属于限制性债权》
《承运人坚持要签发不清洁提单,托运人采取什么合法手段?》
《起诉前设立责任限制基金案移送引发的思考》
《船方索赔船期、租金、运费损失中的困惑》
《代位求偿权和船舶优先权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确认?》
《从具体案例探讨海事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
《有关光船租赁问题》
《证据不足,代位求偿权索赔失败》
《签订打捞合同能否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合同定性:诉讼成败的分水岭》
《买全损险的船舶发生碰撞如何索赔》
《船方理应承担海上清污费》
《废钢船买卖若干法律问题》
《试论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
《试论港口经营人留置权的正确行使及其法律责任》
《试论渡口管理及经营的特殊性》
《正确区分定期租船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
《有关打捞的法律属性和实务处理问题》
《租船人告知船东无法承载,但需承担该航次的滞期费》
《船舶登记机关的不当登记是否必然产生国家赔偿责任》
《试论超期羁押产生的原因和防治的对策》
《有关托运人的法律问题》
《水域污染损害有关监测及评估鉴定问题》(合著:许光玉律师)

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
《无单放/提货涉及的索赔问题》(2004年9月18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会议)
《试论超期羁押产生的原因和防治的对策》(2004年12月广东省法官学会、广东省检察学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举办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研讨会)
《无船承运业务相关法律问题》(2005年7月29日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议)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不审理实体存在的问题》(2005年9月17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会议)

获奖情况
1992年优秀毕业研究生
1992年至1996年从事经济、管理等工作期间,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奖
合著《提单若干法律问题的论述》一至六,获2004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二等奖,2005年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二十五周年优秀论文(非诉讼类)三等奖
《试论油污损害的若干法律问题》获2004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三等奖、2005年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二十五周年优秀论文(非诉讼类)优秀奖
《试论超期羁押产生的原因和防治的对策》论文中“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研究会”获论文二等奖
2004年度成功办理“金轮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案”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合著《海上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和实务问题》获第一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三等奖
《废钢船买卖若干法律问题》获第一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优秀奖
合著《海上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和实务探讨》获第一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
《试论渡口管理及经营的特殊性》获“郑和精神与航运(海事)发展”论文优秀论文
合著《提单若干法律问题的论述》获2005年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二等奖
《无船承运业务相关法律问题》获2006年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一等奖
合著《从油污角度剖析人与海洋的和谐》在“十一五”规划与法律服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
《和谐社会与法律秩序—防治对犯罪嫌疑人/被告的超期羁押》在“十一五”规划与法律服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
《关于强制清污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及清污费用的性质》获中国海商法协会2007年优秀论文评选鼓励奖
《试述强制清污费用的民事索赔》获2007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三等奖
《试论无船承运人、独立经营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关系》获2007年底广州律师协会理论成果二等奖
《试述强制清污费用的法律属性及其实现的途径》获广东省航海学会第二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优秀论文奖
合著《水域污染损害有关监测及评估鉴定问题》论文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0年理论成果三等奖、2010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法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撰写《在建船舶承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有关问题探讨》论文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1年理论成果三等奖

其他
高级律师
经济师 
广东省航海学会会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